一、收费性区域代理制:
1、我们将根据代理城市级别设定一定代理费用;
2、如连续叁个月达不到销售定额,将自动丧失代理权,或取消销售资格,或交由当地总代理以二级代理商资格进行统一市场销售及管理。
二、无费用区域代理制(已实行收费性代理制的地区除外):
1、对费用代理商按二级代理商的产品价格进行供货;
2、无代理费的期限最长为三个月;
3、无代理费期间,有权随时从代理区域销售业绩最佳的代理商中选定一个代理商或该区域多家代理商进行竞争成为该地区总代理商,其他代理商
自动交由当地总代理商进行管理,我司将不再对其进行销售管理。
三、售后服务:
1、免费为代理商提供环境指数监测设备一套(仅限缴纳代理费的代理商);
2、免费为代理商提供产品样品;
3、免费为代理商提供技术、市场指导与培训;
4、不定期进行新产品推广与市场指导;
5、根据市场需要,不定期进行电视、网络、展会等宣传活动。